新闻动态

news information
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“五水共治”浙江生态环境质量稳居*列

公司产品系列

Product range

咨询热线:

577-67370263

新闻动态

“五水共治”浙江生态环境质量稳居*列

更新更新时间:2017-06-06

浏览量:1100

“五水共治”浙江生态环境质量稳居*列
  省政府的报告显示,全省11个设区市中,9个生态环境状况为优,两个为良,浙江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连续多年位居*列。报告指出,2015年,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Ⅰ-Ⅲ类水质比例为72.9%,比2010年提高11.8%;去年1月至12月,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Ⅰ-Ⅲ类水质比例为76.9%,同比提高5.4%。从数据可以看出,我省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。空气环境质量亦如此,2015年,全省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.2%,比开始实施新标准的2013年提高9.8%;去年1月至11月,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.2%,同比提高4.9%。
  环境质量提高的背后,是全省上下通过治水、治气等举措,持续加强环保工作的积极努力。zui近,我省探索实施的河长制经验已经走向全国,目前全省已配备各级河长6.1万名,实现了河长全覆盖。在保护环境的同时,我省还建立常态化约谈考核机制,2015年以来,已对16个市、县(市、区)开展约谈、对两个县实施区域限批、对10个重点问题挂牌督办。
  我省不断强化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,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。2015年以来,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020件,罚款9.87亿元;行政ju留1007人,刑事ju留1595人,成为全国环境执法zui严省份。同时,全面加强企业环境信用管理,实施黑名单制度,促进企业治污减排。
  成绩属于过去,面对新形势新要求,我省提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目标。接下来,我省将纵深推进“五水共治”、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,到今年底提前3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消劣任务,到2020年地表水省控断面Ⅰ-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0%;到2020年,全省各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0%以上。
 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,今后,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开展“五水共治”、大气污染防治等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,以每年听取省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为契机,持续加大监督力度,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,让浙江的水更清、天更蓝,百姓更幸福。
 

浙公网安备 33032402001565号